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民警職工和警輔人員購置特崗人員意外險項目(二次)結果公告
合同包1(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民警職工和警輔人員特崗人員意外險采購):
供應商名稱 | 供應商地址 | 中標(成交)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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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光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|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(qū)林和東路281號天倫控股大廈7層 | 單價:94.00元 |
合同包1(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民警職工和警輔人員特崗人員意外險采購):
服務類(陽光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)
品目號 | 品目名稱 | 采購標的 | 服務范圍 | 服務要求 | 服務時間 | 服務標準 | 金額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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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 | 人壽保險服務 |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民警職工和警輔人員購置特崗人員意外險 |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民警職工和警輔人員購置特崗人員意外險 | 完全響應第二章采購需求 | 三年 | 完全響應第二章采購需求 | 0.00 |
楊定偉(采購人代表)、陶澤邦、崔嵐
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|
1.文件依據(jù):按照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(yè)服務價格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[2015]299號);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(fā)展計劃委員會頒發(fā)的計價格[2002]1980號、國家發(fā)改委[2003]857號及發(fā)改價格[2011]534 號文的服務類的規(guī)定和標準。2.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采用差額定率累計方式進行收取。關于“差額定率累進”計算方式:例如:某服務招標代理業(yè)務,采購預算為400萬元,計算采購代理服務費收費額公式如下:100萬元×1.5%=1.5萬元;(400-100)萬元×0.8%=2.4萬元;合計收費=1.5+2.4=3.9萬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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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包號 | 合同包名稱 | 代理服務費金額(萬元) | 收取對象 |
1 |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民警職工和警輔人員特崗人員意外險采購 | 1.876 | 中標(成交)供應商 |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合同包1(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民警職工和警輔人員特崗人員意外險采購):
供應商 | 資格性審查 | 符合性審查 |
最終報價 (單價-元/人/年) |
得分排名 | 推薦排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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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光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| 通過 | 通過 | 94.00元 | 1 | 1 |
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| 通過 | 通過 | 95.00元 | 2 | 2 |
名 稱: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(qū)分局
地 址:花都區(qū)新華街新華路24號之一
聯(lián)系方式:83166093
名 稱:廣東正采招標采購有限公司
地 址: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(qū)東風東路750號3層整層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37803113
項目聯(lián)系人:鐘工
電 話:020-37803113
廣東正采招標采購有限公司
2024年08月13日